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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浙江北鼎律师事务所2022-7-1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下四种情形可以: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以上刑罚,采取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采取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期限届满,-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的。实践中,部分地区的司法-要求当事人必须取得-人谅解,才愿意为其办理取保。有的则要求必须是可能判处-一年以下的-,才允许取保。对于性--、同罪-、被告人没有全部-的-,在办案-所在地没有固定住所的-,取保存在一定难度。办理取保必须提供人或交纳-金并出具保-,-其不逃避或妨碍-,并随传随到。如果-违反期间的规定,将会被取消,重新关押。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被取保并不意味着已经“案结事了”,仍然要面临刑事审判。


逮捕,是指、人民-院和人民-,为了防止--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是-措施中严厉的一种方式。《--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了逮捕的决定主体和执行主体,逮捕的决定主体是人民-院或人民-,而执行逮捕的主体是-。批捕是决定,逮捕是执行。批捕决定向-发出,执行逮捕针对-。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院办理刑事-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

1.有证据证明有-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事实。

(2)有证据证明该-事实是--实施的。

(3)证明--实施的-行为的证据已有-属实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候审、看管居住等方法,尚不-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的。



什么是刑事?

刑事诉讼中的是刑事-中常见的临时性的强制措施,是-直接受理的普通刑事-,在-过程中,遇到-的紧急情况时,对于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普通公民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采取刑事要具备什么条件?

刑事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的对象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正在预备-或实行-以及-实施完毕后及时被发掘的-,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嫌疑的人。其二,具有-的紧急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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